摘要: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江县司法局按照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印象贵州网讯(钟经)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江县司法局按照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面排查。为了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从江县司法局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列入重点内容,落实“日上报”“零报告”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实行“不见面”管理,疫情期间通过定位手环、电话、微信、钉钉等方式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二是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从江县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并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丙妹镇社区矫正对象蒙某、张某某协助医务人员对社区居民开展体温测量;停洞镇社区矫对象余某某、下江镇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分别在本村疫情防控勤点参加执勤;停洞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谢某某和另外5名村民自行购买50件方便面、50件矿泉水、10件红牛、10件加多宝饮料等价值5千余元的生活物资,捐赠给该镇传洞村卡口的执勤工作人员,积极为抗击疫情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是加大疫情宣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防护能力。从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及时给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传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提高防护意识。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面前不造谣、不信谣、更不要传播不实的言论和信息。 编审:吴永胜 |